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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4)

 本险费率

□产品特色:
1  这是附加短险,需要购买相关主险后才可以按相应比例附加本险。
2  1864周岁者可投保本险种,所交保费根据客户的职业类别(即:职业的不同风险程度)而定。
3  意外事故的发生可能无法抗拒,但我们有责任、有能力让至亲至爱过的更好一点。因此,意外险是最基本的选择。
4  所交保费很少,如果没有发生意外,不退还保费。体现的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原则。
5  在意外险中,所提供的保障比较充分,主要包括: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全残辅助金及交通意外双倍给付等。
6  鼓励续保。续保时,在交费额相同的情况下,其保险金额每年按百分之五自动增加五次。
7  被保人选择本险可以同时选择为配偶及子女投保,但其保额不得超过本人,且配偶限额10万、子女5万。
□方案分析: (以一类职业、购买20份意外伤害保险、年交保费460元为例)

意外身故保险金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身故,给付20万元"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之一者,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20万元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三度烧烫伤保险金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之一者,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20万元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交通意外双倍给付

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按40万元给付。
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按表中相关比例乘以40万元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全残辅助保险金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第一级之一者,自鉴定确认日起,每日按400元给付365日意外全残辅助保险金。被保险人领取意外全残辅助金期间身故,该项保险金给付责任终止。

本合同每次续保时,其保险金额按照续保时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五自动增加,但以增加五次为限。保额增加不影响续保保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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