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关于平安 | 法律法规 | 险种介绍 | 团体保险 | 代理人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平安鸿鑫终身寿险(分红型,2004)男性

本险条款      本险费率

男性:[本险将于2009年1月停售]

投保年龄(男性)

保额(万元)

缴费期(年)

年交保费(元)

所缴保费累计(元)

保险利益

最少交费

最多交费

10万元大病或身故保障+保单红利

0岁

10

20

2720

2720

54400

10岁

3240

3240

64800

20岁

3920

3920

78400

30岁

4670

4670

93400

40岁

5470

5470

109400

50岁

6180

6180

123600

30岁男性,购买10万保额,选择20年缴费,假设每年的红利率均为3%

年龄(周岁)

当年度现金价值(元)

当年度累积红利(元)

60

70080

60548

70

79650

108116

80

87610

175866

90

93160

270051

100

96440

398606

相关利益

等待期

90天内,因疾病发生重疾,公司不承担责任,退还附加险净保费,主险继续有效。

重大疾病或身故保障

30类大病之一或身故给10万元保险金

保单红利

根据平安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及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

备注

1、本计划投保年龄为0周岁(指出生满28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50周岁。
2、在保障额度及交费期相同情况下,年龄越小,所交保费越少,保障期越长
3、未满18岁周岁购买量最多不得超过10万元保额;成人最多不得超过100万元保额。
 4、目前平安保险公司实际分配给客户的年度红利累积利率为3%,也仅代表本年度实际分红水平,未来收益率是不确定的。 各年度实际红利累积利率请浏览公司给所有分红险客户寄发的年度分红报告“红利领取说明”。

咨询热线:13601288155  81628759  王丽利

相关链接:

30类大病目录

平安鸿鑫终身寿险(分红型,2004)女性

 

版权所有 © 2006中国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 王丽利 咨询电话:13601288155 电子邮件:lili@pa188.com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或摘编,违者必究!
京ICP备06014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