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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险条款 本险费率 |
险种特色: |
| 1、 整存零取 —— 一次存入,终身领取 |
| 2、支取方式多样化——有每年或每月终身领取、终身保底领取、终身保底递增领取、定期领取等多种方式。 |
| 3、使老年生活更有保障——与个人储蓄养老相比还具有以下特点: |
| a、避免因有养老储蓄不借、不给引发的尴尬,解决‘家有败家子’问题; |
| b、避免因自己百年之后亲属不愿意善待自己子女所引发的经济问题; |
| c、给子女买相应的年金保险,可保子女一辈子衣食无忧,也不会无谓浪费,让爱心伴随子女一生。 |
| d、给子女买,自己先领,等自己百年后,还给子女留下一张取不完的存折!一张保单,两代受益。 |
| 4、详细情况请与我联系:13601288155王丽利。 |
领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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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领取方式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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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一 |
本公司每年或每月依照约定金额给付身村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保险责任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后不得要求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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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 |
本公司每年或每月依照约定金额给付身村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被保险人身故时,如本公司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总和小于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按照所交保险费与已给付生存保险金综合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后不得要求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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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三 |
本公司每年或每月依照约定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每给付十年递增首次给付金额的10%,直至被保险人身故。被保险人身故时,如本公司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综合小于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按照所交保险费与已给付生存保险金总和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后不得要求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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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四 |
本公司每年或每月依照约定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每给付十年,保险责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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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五 |
本公司每年或每月依照约定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每给付二十年,保险责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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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请参考《平安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领取金额表 |